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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難得的相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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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和皓軒在這個月的第二次見面,今天是3月30日。

這是我們畢業的第一年。

今天的天氣很好,陽光的脾氣無比的柔和,淌在身上似溫暖的洗澡水,清澈不見底的藍天上,一艘艘帆船自由自在的漂泊。我和皓軒坐在國際大都市的肯德基店裏,在靠窗的座位上,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羣,汽車上的後視鏡時不時的反射進來一陣陣強烈的光,打在他光滑的臉上。

皓軒坐在我的對面已經喫了兩個漢堡,狼吞虎嚥的消滅好後,長長的籲了一口氣,大概是喫飽了。他這才願意抬頭看我,眼神卻是迷離的,彷彿我是一副模糊的抽象畫,在不懂欣賞的人看來毫無區別。

爲了打破沉悶的氣氛, 我沒話找話的問道:“又去外地開庭了?去了幾天?”

“去了五天,昨天剛回來,我去之前不跟你說過了麼。”

“結果如何?勝訴了嗎?”

“庭沒開成,法院停電了,開庭時間擇日再定,比肥皁劇還狗血,來回在路上奔波了五天時間,最後卻空手打道回府。”

他扯了扯嘴角,鬱悶不已的樣子。

我心疼的說:“那你累壞了吧,今天你應該在家裏好好休息的。”

“我就是操心的命,還不得出來見你。”

他這句話一出口,我的心涼了半截,我們偶爾的見面難道成了他的負擔了嗎。在這一年裏發生了什麼樣的大事,促使我們的關係變的如此不堪,不像戀人,卻像毫無關係的陌生人,冷漠的刺骨。

可我們明明在一起度過了四年親密無間的時光,我們在大一的迎新晚會上相識,他代表法學院表演節目,而我是晚會的主持人。他突然魯莽的闖進化妝間,驚到了正在對鏡貼花黃的我,那是我第一次見到他,第一次以生氣的表情肆無忌憚的打量一個男孩。

他穿着藍白格子襯衫,裏面搭配白色的T恤,乾淨的不染一絲的塵埃。有人說,一見鍾情都是見色起意,我覺得並不完全正確。因爲皓軒並不屬於帥的沒天理的男生,他的五官並不特別引人注目,然而和文學院書生氣息濃郁的儒雅男孩相比,他的身上有另類的痞痞的,玩世不恭的味道,即便他誠心實意的一個勁的說對不起,調皮的,陽光的,無所謂的氣質卻是怎麼藏也藏不住的。

我頓時生出說不清道不明的好感。

晚會結束後,他以向我道歉的名義請我喫夜宵,我答應了。那是一個涼爽的仲夏之夜,星空點點,我和他坐在羊肉串店裏,蚊子時不時的侵襲長裙下的小腿,我和他依然暢聊許久,坐在什麼地方,喫的是什麼一點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們像久別重逢的故人,相見恨晚。

我想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那個晚上,在稚嫩的十八歲,爲了一個男孩改變了人生的目標。在上大學之前,我只想認真的讀完四年大學,回到我的家鄉當一名普普通通的語文老師,和我的發小們開開心心的過一輩子。遇到皓軒後,我開始認爲,以後有他的地方就是家,他去哪,我就跟到哪。

我是一個固執的射手座,不輕易的下決心,下定的決心也難以改變。至今我也說不準確到底喜歡皓軒哪一點,我們像磁鐵的兩極,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。也許是他給予了桃李年華的我不再孤單的安全感,也許是他在圖書館熬夜通宵的看書,拍着胸脯對我說:“小書,等我以後做了律師,我負責賺錢,你負責在你的象牙塔裏天馬行空。”

大四的那年,對我來說,是一段無憂無慮的流光歲月。皓軒在備考,我坐在他的身邊寫了許多愛情小說,我的閨蜜樂樂看了我寫的小說,她說我寫的太唯美,仿似不切實際的童話,可當時的我並不認爲那是童話,當時的皓軒是我心中的超級英雄。

畢業以後,我們都留在了這座都市裏,我拿着寫的言情小說當敲門磚,進了城東的一家報社做編輯,皓軒去了城西的一家律師事務所。無法調和的距離差距,使得我們沒有像身旁的大學情侶一樣,選擇同居,抱團取暖,我們住在各自的小屋裏,他的室友叫剛子,我的室友叫子佩。

剛開始工作的時候,一切都是新鮮的,無論多忙多累,總是激情洋溢的樣子。我們尋找一切可以見面的機會,爲了每次的相見興奮的睡不着,我學會了下廚做羹湯,懷抱保溫壺坐上公交車,橫跨半個城市到市中心與皓軒見面,見他對我熬的排骨湯讚不絕口,幸福的心都化了。

那時無論我們探討多麼沮喪的話題,也是笑嘻嘻的,比如我會向他抱怨挑剔的主編,事媽的阿姨同事,採訪對象傲慢不配合,外加嘰裏呱啦的把他們都數落一頓。

我們說着笑着,那些根本算不上煩惱,皓軒會對我講開庭時遇到的奇葩的事,一個漁民起訴另一個漁民欠他十萬元不還,由於證據不足,被告當然不願承認,後來法官問,你敢對着媽祖像再說一遍你沒借?那個漁民猶豫了一會便承認了。

還有一對夫妻吵鬧着要離婚,爲爭財產在法庭上吵的不可開交,然而私下的一次調解時,竟因憶苦思甜,回想彼此攜手走過的日子,奇蹟般的和好了。

我總在他講這些時,笑的像個沒心沒肺的孩子,那時的皓軒鬥志昂揚,他總認爲自己在年紀輕輕的時候,便做了自己喜歡做的事情,是非常幸福的一個人。

可是後來,隨着我們對這個世界的深入瞭解,皓軒開始發生了變化,他意識到做一個好律師有專業水平是不夠的,於是他買了厚厚的法律英語書,每天晚上努力的學習。

再後來,他發現學習好也是不夠的,人際關係,交際能力的重要性遠遠超出了他的想象,他疲於在其中奔波。大概是策劃好的人生目標與現實的距離越來越大,他變得寡言和沉默,對感情不似從前那般上心了,冥冥之中,我們之間,從無話不說變得話越來越少。

我們現在的見面地點都放在市中心,離他的,或者我的出租屋都不遠不近,這樣像是對誰都不偏不倚,猶如我們的感情。

彷彿隔了一個世紀,皓軒問道:“你這兩天在忙些什麼?”

我想了想,在我們沒見面的日子裏,我做了許多的零碎雜事。作爲報社裏的一個小編輯,追新聞,跑採訪,排版面校對錯別字,這些事情沒有少幹。可話到嘴邊,想好的話語變成了,“你指的是哪兩天呢?”

皓軒一愣,他的神情表明已經意識到我們很久沒有見面了,尷尬的笑了笑。

我也擠出一絲笑容,“就是正常的上班,朝九晚五,不定時的加班,沒有什麼變化。”

他說道:“那你也要注意身體,不要太累了。”

我嗯了一聲,下意識的摸了摸耳墜,以求引起他的注意,在如此美妙的人間四月天裏,奢望他會誇讚我幾句,像從前那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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