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院外,下學堂。
“若林,我可以跟你一起畫畫嗎?”小峯喊住了若林,兩手緊緊的握在了一起,不安的捏着,眼神充滿了期待還有不確定的不安。
“我孃親手給我做了風箏,可漂亮了,我可以跟你一起去玩。”
若林思考了一下,“你不是一直跟虎頭玩嗎?怎麼忽然想到拉着我一起了?我記得我們好像一個月之前都還是敵人的,你還欺負我了。”
“可是你姐姐不是立馬就欺負回來了嘛,算起來你也沒喫虧呀!”
“再說,昨天可是我幫了你,你纔不至於拿錯工具給先生。”
“那你是要跟我做朋友嗎?”
小峯點了點頭。“我可以跟你做朋友嗎?”
其實,他不是很喜歡那樣乾的,只是經常跟着虎頭玩,所以習慣了這樣的逗着人玩,他沒有惡意的,上次他回家他爹知道了事情的原委,把他訓了一頓,他也知道那樣是不對的,以後他不會做這樣的事情了,他知道那樣的行爲是不對的。
“你還不過來!”若林看着小峯誠懇的眼神,略有所動。
“你答應了?”小峯語調提示,明顯高興的語氣。
表面雖然沒有答應,還是非常平淡的神情,但是一臉傲嬌的說道:“我只是答應跟你一起畫畫,至於跟你做朋友,我還不確定。”
“那我們走吧!”小峯上前拉住若林的手肘,直接的走去。
若林的表情彆彆扭扭的,可是說是對小峯不冷不熱的,“恩恩。”
小峯見着他的態度,也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合適的,自個兒高興自個兒的,那表情相當的激動。
“那我們可以一起捉泥鰍嗎?”
“那我們可以一起跟你姐姐捉魚嗎?”
“那我可以去你家玩嗎?”
……
若林止住了腳步,皺了皺眉,眉毛輕挑,“小峯,你怎麼請求這麼多呀?”
“那好不好嗎?”
“呃~”若林略作思考狀,似乎顯得有些猶豫,隨着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,小峯“慢慢來,如果你成爲了我的朋友,就都可以,不過,你說跟我姐姐去捉魚,我還要問她的意見,我不可以擅自幫她做決定。”
“好啊!好啊!那我們放完學,先去放風箏好不好?”
小峯上次見識到寧若初的厲害之後,內心竟然有了一些小崇拜,好想跟她做朋友,可是有幾次他想跟她打招呼,她都直接無視的走掉了。
小峯心想,她可能還是下意識的把他當成了欺負她弟弟的壞人,所以,小峯決定先跟若林做好朋友,這樣也可以跟着他們一起玩。
“虎頭,難怪最近小峯叫他都不跟咱們玩的,原來都有了新朋友,不跟咱們一起了。”油條陰陽怪氣的諷刺道。
“這樣正好,他那個膽小鬼,這也不敢,那也不讓,本來就跟咱們不是一路人。”虎頭冷哼一聲,大步走去。
“小峯也不想想,被人家的姐姐收拾了一頓,這纔多久,就主動跟人家去示好了,真沒骨氣。”
油條是虎頭的小跟班,說起話跟虎頭那是一個樣子,兩個人都屬於同一個鼻孔出氣的這種。
前段時間,虎頭跟小峯還有苗子突然走得近些,虎頭好多事情,都不問過他,或者直接跳過他拉着小峯還有苗子去玩,油條的心裏可是憋着一肚子氣的。
現在得着機會,可是要把小峯給好好的壓低壓低再壓低。
“苗子,你這是幹什麼,難道你也想跟寧若林做朋友?”
“不好意思,我們已經是了。”
前幾天,他們玩扔石子遊戲,然後就玩到一塊去了,這是最近這幾天虎頭還有油條逃課,所以他們不知道而已。
“你……”油條食指指着苗子,“那以後都別來找我們玩了,去跟寧若林那個窮小子玩吧!他們家裏什麼都沒有,他也什麼新奇的玩具也沒有,我們的那些遊戲有什麼新奇的玩法,他都不知道。”
“你說的,那我走了。”
苗子真的是不想跟着他們倆嘻嘻哈哈的到處戲耍了,什麼正經事都不幹,只會欺負人。
“虎頭……”油條輕輕的喊了一聲。
“隨便他們。”然後頭也不甩的走了。
“若林,我跟小峯還有苗子握手言好了!”寧若初用的是肯定的語氣,這幾天他可是那瞅着三個人時不時的窩在一起,很合拍的樣子。
“他們主動要跟我玩的!”若林隱隱揚起的嘴角,顯示着他微有的得意。
他們主動是不假,但是如果你不喜歡,你們能玩到一塊兒去?顯然是不可能的好吧!
小孩子之間雖然時常有磕磕碰碰的,但是好在不記仇,鬧得不愉快,也可以好得快。
那天她扛着重物,那兩小子還主動的跑過來幫忙,搞得她還莫名其妙的,直覺着兩個人是不是腦子給燒到了,怎麼會前腳挨完打,後腳就這麼殷勤的樣子,對着她竟然一臉笑容燦爛的。
“姐姐,明天就輪到咱們家看守人蔘了,我跟你一起去吧!”若林不想再繼續剛纔那個話題,轉而說起他更爲關心的事情。
“不用了,你還要上學呢!要是晚上沒有睡好,哪來的精神呀?”寧若初立馬拒絕,直推着若林去睡覺。
“我是男子漢,我要保護姐姐的,晚上姐姐一個人呆在那裏會害怕的,有我在,姐姐也許就不用擔心了。”
“姐姐知道若林懂事,而且是能夠保護姐姐的男子漢,可是難道你不應該以學業爲重嗎?姐姐膽子大得很,不會怕的,再說村裏的千年人蔘那是共同的財產,還沒有誰敢打主意到這個上面的,所謂的輪流看守,也只是名義上的,你見過出事嗎?”
若林想了想,似乎真的是這樣。
村裏種了人蔘,衆所周知,人蔘年限越高就越值錢,相當於是村裏的重要財產,所以每家每戶都需要派出人員來輪流看守,晚上的時候特容易招賊,雖然貌似沒出過這檔子的事情,但是這已經形成了村裏的一種風俗習慣。
而且爲了公允起見,不讓人渾水摸魚,每次都是派兩個家庭的一起看守,既能互相的監督,又能相互照應。
守夜是最重要的事情,所以必須提高警惕,以防賊人有可乘之機,寧若初簡單的收拾了一下東西,明天一早就可以去了。
村長其實也有些不放心,照理說,一般這樣的事情應該是由大人來做的,但是若初他們家的情況特殊,母親別說是看守,下牀都有些困難。
沒有辦法,任何特殊的情況,也不允許有特殊的對待,除非放棄人蔘這公共財產的享有權。
她當然不願意。
這不是直接的把屬於自己家的好東西往推給別人嗎?不幹的是傻帽。
“翠姐姐,再跑快一點,雞腿就是你的啦!”
寧若初倒着跑,用木棍吊起雞腿,在前面不斷的引誘胖。
果真是很有效的,胖妞不停的吞着口水,兩眼放光,雖然累得不行,但是腳下一直都沒有停。
“雞腿,雞腿,跑到終點,你就是我的啦!你馬上就是我的啦!”
有最喜歡的食物作爲前進的動力,胖妞堅持着,都不再中途喊停。
斜斜的日出緩緩的升起,金黃的光輝照得一個人閃亮明媚,清新的空氣讓人神情氣爽,寧若初殘留的一絲睏意瞬間被擊滅。
這樣的日子,其實用來看日出也不錯。
“翠姐姐,你今天只能喫半口。”
胖妞豪氣的撐腰,“今天姐我一口都不喫,以後也都不喫了。”
寧若初驚詫了,這還是她認識的胖妞嗎?
“你趕緊把它拿開,不然我擔心我會忍不住。”胖妞撇過臉,雙手往後推着寧若初的手。
明顯忍得很辛苦,但是卻很很堅持。
“翠姐姐,我今天需要去守人蔘,所以明天早上我可能不能來,你自己要堅持呀!”
胖妞點了點頭,“我也想看看,如果一個人是不是能完成每天這樣的跑程。”
“還有,你一定要記得每餐喫完後,絕對的不能立馬坐下,至少要站着半個時辰,平時閒着或者有事的時候,能站着就絕對不坐着,能坐着就絕對不能躺着,餓的時候,就多喫果子還有喝水,切記,那些綠豆糕什麼的不能多喫,還有如果實在是飢餓,午餐可以多喫一點,但是晚餐絕對要少喫,小腹要時刻的記着收着······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