傅宸記得還有一個通告。
直到經紀李宏找上門來,穿戴一新的他,記下了沈凌的住所位置,就匆匆趕往活動現場。
“傅少,晚上至少要去李晨那裏看一下,她還在醫院。”經紀人李宏在車上叮囑。
想起這個女人,實在讓傅宸不舒服。
戲演的太爛,偏偏認識了一個投資影視劇的大鱷,演過幾個角色,始終被人詬病,最後投資商乾爹沒辦法了,只能硬塞給他這個超人氣偶像明星,讓自己跟着多轉悠幾圈,製造緋聞上位。
“我去幹嘛?又不是真的女友。”
“錢哪,傅少,我知道你有不缺,可咱底下工作室總要養家餬口吧,既然是協議,就得做的似模似樣,堅持堅持,只要過了一週,網絡和媒體娛樂輿論一起,咱就收錢了事。”
“對了,找個人查一下,救我的女孩是什麼人,叫什麼名字。我想請她喫個飯。”
經紀人李宏一呆,傅宸家境豐厚,沒有繼承家族生意,做了明星,眼光高得很哪,爲了一個幫了一把的路人,還值得喫飯?
“給她個兩三萬不就打發了嗎?”李宏問。
“不。”傅宸白淨的臉龐燦爛一笑,“蠻有趣的,我想請她喫飯。”
“傅少,你知道有多少人等着和你喫飯,咱工作室的邀約都快堆成山了,你請那個路人喫飯,純粹浪費時間,又不掙錢......”
“李宏,我清楚,工作室要喫飯,我答應你,去看李晨,要是發不出薪水,就從我的賬上給大家發錢。但這個女孩的飯我一定得請。”
“我說您這是何苦......”
“有意思,這個女孩很好玩。”傅宸想起了沈凌慌張的臉龐,會心的笑......
於此同時,趙博翰在辦公室裏一臉鐵青,“張興,你說人不見了是什麼意思?”
“中午還在,我能確定,但是午飯過後,就......就不見了。”張興眼神閃爍,不知道該不該把真相說出來,事實上是,他是看到沈凌從房裏逃了出去,不過,屋子裏沒有多久,就衝出個光着上身的男人四處張望。
那臉他認識,是全國現在炙手可熱的國民第一偶像傅宸。
光着膀子,估計在房間裏也就是那些不該自己能說的事兒。
“你說她連着喝酒,然後就在今天中午衝出門了?她不是帶着那個明星迴去了嗎?”趙博翰星眸低沉,他更門清兒。要知道,犯罪分子可是自己送給警方的。
“少爺,你知道哇,”張興擦了一把頭上的汗,可算得到瞭解放,“我就怕說出來你不高興,我見傅宸光着膀子,想不到你清楚。”
他沒挑明,能這麼清楚,證明趙博翰沒少偷偷跟蹤。
“下午我要和永新路的幾個業主見個面,沒有時間,你多費些工夫,把人給我找到,還有,給她塞點錢,她應該快沒了,別說是我給的。”
“是,少爺,給多少?”張興也犯難,自己兜裏也沒有多少。
“先給她二十萬。”趙博翰從錢夾裏掏出一張卡,撇在辦公桌上。
“沈小姐身上應該有近二萬......”張興多嘴。
“二萬那是錢嗎!叫你給就給!”趙博翰一吼,說實在的,張興說傅宸光着膀子,確實讓他有點心煩意亂,不過現在他自顧不暇,還是先把沈凌找到纔是關鍵。